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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一市民“被买”3套房 律师建议直接据为己有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2月23日作者:红网

       在自己的房产档案里,无故“多出”了3套房子,长沙市民张键对此气愤不已。就因为莫名多出了这3套房,他未能及时在房产局开具无房证明,办理8万元“货补”去买房,致使他至今还是个无房户。

  如今他的“货补”虽办了下来,但长沙的房价每平方米已上涨了1000多元,这由此产生的房屋差价到底由谁承担?对此,红网联动律师尹兰英给出了一个“高招”,拿着身份证去房产部门挂失补办房产证,然后直接将这3套房子据为己有。

 

长沙低收入者“被买”3套房


  据张健介绍,他在长沙南海宾馆工作,因为家庭收入较低,这些年一直未能买房。去年长沙实行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,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市民予以8万或5万的购房补贴。这让他兴奋不已,得知消息后就着手准备申请材料。

  去年5月,他前往长沙市房产局欲开具无房证明,结果在房产局档案馆里有意外发“有一个和我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,已经办了房产证,编号是00147150,房子是3套面积共有355平方米”。

  这让张健迷惑不已,自己一直没有经济能力购房,怎么一下子多出了3套房子?工作人员查到其名下已有房产,自然不能开具无房证明,这也就让他失去了申报“货补”的资格。

 

“货补”被延误房价差价谁来承担?


  为了查清真相,他来到了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,查询是否有人与其同名同身份证号。但后经查询,没有此情况出现。

  “一定是有人伪造了我的身份证和个人资料,去房产部门办理了产权证明,这真是害死我了。”张健将这一情况向长沙房产局反映后,费了不少时间才拿到无房证明。等他领到“货币补贴”凭证时,已是8月底。

  而这几个月里,长沙的房价上涨势头迅猛。他在帖中称,“当时有政府8万元的补贴,加上自己多年的积蓄,再向亲戚朋友借一点,买一套小户型二手房刚刚好,可现在又成了一个白日梦。”

  愤懑之余,张健在红网《百姓呼声》栏目发帖质问,这由此产生的房屋差价到底由谁来承担?是长沙市房产局,还是冒充作假者?

 

律师支高招“直接占为己有”


  红网联动律师、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对此进行了法律分析。她认为,房产部门的错误登记行为,使发帖网友不能及时出具“无房证明”,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,向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“或者你干脆将这3套房子占为己有。”尹律师还给出了一“高招”,直接去房产局挂失房产证,一旦房子进入房产权证书挂失公告或者确权诉讼程序,这个提供虚假身份证、冒用他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“房主”,就会自动出现。

  尹律师称,这时候发帖网友就可以对“房主”提起民事侵权诉讼,“他侵害了你的姓名权,冒用你的个人信息,自然要对你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。”